焦煤公司加快推进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剥离省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4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32号)以及河南能源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焦煤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焦煤公司25家单位90个家属区,涉及居民总户数37254户,服务“三供一业”工作人员304人。各单位供水涉及11422户,供电涉及34105户,供热涉及5172户,物业管理涉及37254户。其中,独立工矿区涉及11个单位20个家属区,供水涉及7616户,供电涉及7683户,物业管理涉及7871户。独立工矿区分布在焦作市的中站区、山阳区、马村区、修武县,新乡市的卫辉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引导,依法合规。把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政策性强的特点,严格依据国家政策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全面推进,分类实施。坚持“属地管理、整体移交、部门联动、分步实施”的原则,分类施策,分项移交,统筹安排,全面推进。
(三)坚持统筹兼顾,维护稳定。加强政策宣传,重视舆情引导,积极做好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开展职工分流安置及人员移交接收工作,确保企业和谐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快速有序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焦煤公司成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贾明魁 董正亮
副组长:杨建增 许平凡 刘永民 曹其跃
成雪梅 靳宪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靳宪增(兼)
副主任:李润波 王凤亮
成 员:谢志毅 杜志刚 王长利 梁武民 杨春华
李成贵 肖 斌 武鹤明 赵高伟 张嘉林
刘海庆 彭 实 左学荣
办公室下设协调工作组和督导工作组。
(一) 协调工作组
组 长:王凤亮
副组长:秦增富 赵英明 张 凯
成 员:张有才 陈 琳 焦 芳 陶 笠 张建立
刘先涛 户乾坤 杜东东 高 明 王小新
王丹云 刘花俊 田红霞
(二)督导工作组组成及督导单位
按照矿区中部、东部、西部划分三个片区,成立三个督导组,分片区进行督导。
第一督导组(中部5个单位23个小区)
组长:秦增富
成员:王 涛 原思海 张 林 王四林 吴永征
李晓丽
督导单位:后勤服务中心(8)、国龙置业(11)、职教中心(1)、中央医院(2)、新乡公司(1)
第二督导组:(西部10个单位38小区)
组长:张凯
成员:梁瑞琴 姬生阵 彭 刚 史光哲 张振东
贺 洁
督导单位:李封公司(6)、王封公司(6)、鑫珠春公司(4)、筑王公司(2)、焦西公司(4)、电冶分公司(2)、供应处(4)、神华重机(4)、后勤服务中心(鑫鑫花园一区、鑫鑫花园二区、荣和小区3个)、国龙置业(云台小区、荣祥小区、西城家园3个)
第三督导组(东部14个单位30个小区)
组长:赵英明
成员:裴留根 王 斌 陈 涛 叶振江 田玉胜
刘冬梅
督导单位:九里山矿(1)、古汉山矿(2)、演马庄矿(2)、韩王公司(3)、中马村矿(7)、小马公司(1)、铁运处(1)、冯营公司(1)、白云公司(2)、方鑫隆公司(2)、84处(1)、国龙置业(白云花园1个)、新东公司(4)、供电处(2)
(三) 领导小组职责
1.按照国家、省、市和河南能源的政策及要求,制定焦煤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2.负责焦煤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
3. 负责沟通、协调省、市和上级单位领导及专业公司等方面的事宜。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开展“三供一业”调查摸底,制订“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总体方案和专项方案,定期向集团公司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协调地方政府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支持,
与上级部门配合做好相关职能、机构、资产、人员的移交和后续工作;
3.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奖补政策和资金;
4.协调解决“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承担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协调工作组职责
1.负责“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中资料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2.负责协调与基层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基层动态,及时反馈分离移交工作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协调各专业组现场勘察工作。
4.负责对各单位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六)督导工作组职责
1.组织落实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方案、措施;
2.负责与接收单位沟通协调“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有关事项;
3.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所属企业开展“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审核所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
4.做好所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摸底排查,及时了解所属企业的工作进度,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要求
(一)明确工作目标
2016年全面推开焦煤公司所属各单位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力争到2016年年底,所属各单位与接收企业签订分离移交协议和委托施工协议,到2017年6月底,基本完成维修改造等各项工作,实现分户设表,按表收费。
(二)把握工作进度
1. 成立工作组
各单位按照工作量,成立工作小组,每个小组分配一定数量家属区,负责家属区的勘察、设计、预算、会审、施工监督、决算会审、资产划转等全流程工作。每个小组要有水、电、暖、物业四类业务专业人员和工程造价施工、财务人员。要进行一定的专业培训。
要求11月26日完成。
2.现场勘察
焦煤公司共有90个家属区,各单位与接收方按小区逐一进行现场勘察,确定移交区域、范围、设备、设施。共同做好项目(家属区)名称、位置、移交区域、范围、现有设施、设备、管线、管网等现状的现场勘查记录,勘查记录由各方参与勘查人员共同签字认可。同时,做好勘察记录及有关资料的保存工作。
现场勘察工作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3.委托设计
要求各单位于2016年11月底前与所在市县供电公司和供水、暖、物业接收企业签订设计委托协议,委托所在市县供电公司和供水、暖、物业接收企业进行家属区分离移交改造项目工程设计。工程设计以勘察记录为基础,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达到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的基本原则。不具备移交条件的独立矿区和事先协议约定由移交企业负责的分离移交改造项目自行设计。
工程设计工作于2016年12月9日前完成。
4.设计会审
关于勘察、设计、会审等工作,各单位必须及早与当地政府和接收企业沟通协调,组建不同层级的专业化队伍参与,完善相应工作体系,确保相关工作按期完成。设计会审严格遵循相关技术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设计会审工作于2016年12月14日前完成。
5.委托编制预算
要求各单位委托所在市县供电公司和供水、暖、物业接收企业进行家属区供电和供水、暖、物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预算编制,预算编制严格依据相应工程设计进行。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预算范围以职工家属区用地红线为界,没有用地红线的,由地方政府协调土地、房管、规划等部门,合理界定家属区内外范围。不能移交的独立矿区自行编制预算。
预算编制工作于2016年12月19日前完成。
6.预算会审
市县国企改革办主导成立工程预算会审组,对工程预算进行会审,成员由移交企业人员、接收企业人员和市县国企改革办推荐专家共同组成。会审组于2016年12月19日前组建到位。
工程预算结果汇总上报焦煤公司,不能移交的独立矿区单独上报。预算会审工作于2016年12月24日前完成。
7.签订分离移交和施工协议
结合项目设计及预算情况,各单位与接收企业签订分离移交协议和委托施工协议,明确责任界面,约定施工期间各方责任及相关内容。各方严格按照分离移交协议和委托施工协议要求,有序组织实施维修改造工程。不能移交的独立矿区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
分离移交协议和委托施工协议于2016年12月29日前签订完成。
8.资金拨付
维修改造资金由焦煤公司制定筹措和实施办法,原则上共分4次拨付,具体资金拨付方式可在实施协议中进行细化约定,拨付时间为:首次拨付资金额为总预算的30%,在预算审定汇总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第二次拨付资金额为总预算的30%,在2017年2月底前完成拨付;第三次拨付资金额为总预算的30%,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拨付;第四次拨付资金额为总预算的10%,在竣工决算审计后据实予以拨付。
9.抄表收费移交
移交企业积极配合市县供电公司,做好抄表收费移交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和职工思想工作。市县供电公司对抄表收费的接收工作在移交企业签订分离移交协议和委托施工协议后立即展开,于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
10.改造工程实施
按照各单位与接收企业协议约定,由移交企业负责的维修改造工程和不能移交的独立矿区维修改造工程,各单位自行组织施工,全部项目维修改造工程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
11.工程决算审计
按照谁施工谁编制的原则,市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工程决算。由移交企业负责的维修改造工程和不能移交的独立矿区维修改造工程,移交企业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工程决算。移交企业负责委托有资质、三方认可的中介机构开展项目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12.资产划转
项目审核完成后,双方据实清算资金,做好划转资产的财务清理、资产清查、产权变更等工作。各单位及时对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完善,归档备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建立专门的组织工作机构,制定整体移交实施方案和单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流程,积极行动,抓好落实。
(二)做好统筹协调。各单位及时与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对接,按照分离移交工作目标与时间要求,保证工作节点一致,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是剥离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的主体,要明确任务,倒排进度,责任到人,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主动作为,全力推进。
(四)强化督导考核。公司将加大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考核力度,将分离移交工作纳入到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对未按时间进度完成有关工作的要进行问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焦煤集团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流程图